2007年10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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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相助16岁的“妻子”千里返家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许勋磊

  16岁的云南女孩小丽(化名)半年前被3个人贩子从家中骗走,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偏远村庄的一农户家当媳妇,后被“丈夫”带到我省乐清打工,一路颠沛流离。前天,在乐清市警方和好心群众的帮助下,小丽终于见到了阔别已久的亲人。
  10月22日下午,乐清市公安局芙蓉派出所来了一位神色惊惶的女孩。女孩自称小丽,是云南省麻栗坡县南温河乡人,今年5月被人拐卖,后被买主带到乐清芙蓉镇一工厂打工。
  民警调查发现,16岁的小丽身世坎坷。2岁时其母亲改嫁,父亲是个庄稼汉,在一次意外中断了一条腿。两年前,家里来了个新妈妈,还带来一个小弟弟。小丽和后妈之间经常发生矛盾,负气之下,她搬到了疼她爱她的爷爷奶奶家住。去年,因无力支付学费,已上初二年级的小丽被迫辍学。今年5月中旬,打工时认识的3个大“朋友”说要带小丽去文山市一个矿山上玩。那天,汽车在文山郊外一个偏远村落停下,小丽被3个“朋友”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户黄姓人家当“媳妇”。
  6月间,小丽被“丈夫”黄某带到乐清打工。为了防止她逃跑,黄某直接从老板那里领走小丽的工资,并时刻监视着她。为了能打电话回家,两周前,小丽趁换洗衣服之机,从黄某衣服口袋里偷偷摸出了4块钱,加上一次买菜省下的4元钱,她终于有了8元钱。10月22日,小丽带着8元钱溜出暂住房给爷爷打了电话。在爷爷的嘱咐下,她向当地警方报了警。
  接到小丽的求助后,乐清警方立即与云南省麻栗坡县取得联系,并把她安置在乐清市救助管理站。10月24日下午,小丽的家属赶到乐清,将其接回了老家。